使用者應遵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及本府防疫規範,且使用申請人(或申請單位負責人)應負責場地使用防疫措施檢核並具結,倘未落實或違反相關防疫規範,本所得依相關規定令其立即停止使用,必要時通知有關機關依法裁罰。
里別:保安里
活動場所地點:保生區民活動中心1樓 臺北市重慶北路3段313巷25號1樓
活動場所面積:134平方公尺 40坪
里別:重慶里
活動場所地點:大龍區民活動中心2樓 臺北市重慶北路3段347號2樓之2
活動場所面積:344.29平方公尺 104坪
單位:民政課 管理人:陳郁文 電話分機:6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