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為避免民眾未熟悉政治獻金法規定觸法而受處罰,摘要相關規定重點如下:
(一)個人對同一位(組)候選人捐贈政治獻金,不能超過10萬元;對不同位(組)候選人捐贈,合計不能超過30萬元。
(二)營利事業對同一位(組)候選人捐贈政治獻金,不能超過100萬元;對不同位(組)候選人捐贈,合計不能超過200萬元。
(三)有累積虧損尚未依規定彌補的營利事業,不能捐贈政治獻金。
二、檢附宣導海報,或請參考下列宣導動畫:
(一)政治獻金宣導短片:https://youtu.be/B0iUuVlHapE
(二)政治獻金法-新住民篇:https://youtu.be/gU6Fb8Cn31U